再有一周,2017年春节将如约而至,你的年货都采购了吗?选择多、采购方便、线上支付……由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购年货。这些年网购心情好多了。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3日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网购商品有了“后悔权”。除定做的、鲜活易腐、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