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的通知一、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84号)中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资格证书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