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