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报名时间2021湖南(湖南初级会计报名2021年)
作者:西安公司注册 | 分类:初级会计 | 浏览:65 | 日期:2024年04月30日截止到目前
报名时间/入口已开通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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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各地区
报名时间&入口汇总
省份
报名入口
审核方式
湖北
2017年11月9日—17日;11月27日—29日。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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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广东?
2017年11月7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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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审核
西藏
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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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
宁夏
网上报名:2017年11月1日—11月28日
现场审核确认缴费时间:11月16日—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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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
四川?
第一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第二时段:2017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
https://kjbm.mof.gov.cn/
考后审核
陕西
陕西会计
网上审核
贵州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
日现场审核确认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审核
浙江
:2017年11月13-22日;
补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8-30日
浙江政务服务网
网上审核
青海
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北京
北京市财政局
现场审核
重庆
重庆会计之家
现场审核
河南
2017年11月20日至30日
网上审核
黑龙江
2017年11月17日至30日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海南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现场审核
江西
2017年11月10日-30日
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或江西会计网
暂未公布
云南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考后审核
山西
2017年11月15日至30日
山西财政网
会计之星
资格后审
甘肃
河北
考后审核
内蒙古
2017年11月1日至29日
现场审核
辽宁
辽宁会计网
网上审核
安徽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考后审核
福建
2017年11月21日至30日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现场审核
天津
2017年11月20日至24日
暂未公布
上海
第一阶段: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第二阶段:2017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
以上地区的报名时间已确定,特别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审核方式和报名条件会有所差异。
其他省份公众号持续更新......
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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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报名问题汇总!零基础详细答疑~
湖北
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精神,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就我省2018年度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我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报考人员应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报考。采取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段
报名时段为:2017年11月9日—17日;11月27日—29日。上述时段内每天(含双休日)8:00-20:00受理网上报名。
(二)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报名考生应持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s://kzp.mof.gov.cn),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考生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地点的通知》(财办会【2017】20号)要求,在岗在职人员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4.网上缴费。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段内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
5.准考证打印。初级考生应于2018年4月30日至5月9日期间每日8:00至20:00,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s://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照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须清晰无误。
(三)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五、考试时间
2018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s://www.ecz.gov.cn)会计考试报名栏目。考生考试的详细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六、考务日程
(1)2017年10月31日前,各地公布本地区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8年5月5日前,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考试系统硬件测试和考务培训,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省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7313587。
(3)2018年5月12日开始组织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
(4)2018年6月10日前,上报考试数据,并按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要求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省财政厅公众网公布考试成绩。
七、考试要求
(一)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二)考试中如出现断网、断电、服务器中断等故障,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如在短时间内恢复的,可以继续考试,考试系统自动延长考试时间;如不能继续考试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另行安排时间继续考试。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坐错位置或不当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应试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向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提供准确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寄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狠抓考试试题和考生报名信息等资料的安全保密。要加强教育和检查,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配发到各地的保密u-key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
2017年10月17日
抄送: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印发
原文地址:https://www.ecz.gov.cn/wzlm/hjks/92062.htm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就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考程序
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者到报名所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领取证书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报考人员应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并准备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书)。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s://kzp.mof.gov.cn)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5.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报名表》,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审核。《报名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打印。
六、考试组织
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报考人员可按工作单位(学校)所属区域或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报名(港澳台报考人员可就近选择考区报名)。
七、考务日程
(一)2017年10月31日前,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17年12月1日前,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三)2018年4月12日前,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四)2018年5月12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2018年6月1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六)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八、报名收费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64号)规定,2018年度我省初级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试报名费。
九、工作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二)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0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s://210.76.65.189:8080/gdkjcms/kjxxhzxtz/5850.jhtml
西藏
根据西藏自治区会计考试办公室的通知精神,现将拉萨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
报名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s://kzp.mof.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15KB,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报考资格审核
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予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日15:00至12月5日18:00。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0日00:00至5月8日23:59。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用书
考生可根据自行需要,在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订购考试用书。书籍领取时间将在(https://220.182.49.140:7001/xzkjw)西藏财政会计信息网站 “通知公告、公示” 窗口发布通知。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时间以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合格人员
2018年6月1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西藏会计信息网”上公布。成绩合格人员请关注西藏财政会计信息网站https://220.182.49.140:7001/xzkjw,我们将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 窗口第一时间发布填表、提交照片及领取证件时间。
拉萨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7年10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220.182.49.140:7001/xzkjw/showdetails?ID=8DDFE78F-2405-4597-A09A-71F662A356C6
宁夏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继续采用无纸化方式,并定于2018年5月举行。为做好我区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28日,现场审核确认缴费时间:11月16日—11月29日,逾期不予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持打印的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
五、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考务日程
(一)2017年12月29日前,各市财政局确定初级资格考试考点(考场)并上报自治区会计考办。
(二)2018年3月9日前,各市财政局上报初级资格考试安排、考场设置、考试批次及考试所需设备准备情况,自治区会计考办将适时进行检查。
(三)2018年3月12日至30日,自治区会计考办、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市财政局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设备等测试。
(四)2018年4月12日前,各市财政局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五)2018年5月7日前,各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自治区会计考办。
(六)2018年5月7日至11日,自治区会计考办、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市财政局再次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设备等测试,做好考试前所有准备工作。
(七)2018年5月12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八)2018年6月1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七、其它事项
(一)各市、县(区)财政局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并通过当地报刊、新闻媒体告知广大报考人员报名有关事项,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市、县(区)财政局在组织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三)各市财政局应于开考前2日完成对监考人员、技术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完成对所有考点(场)、监考机和考试机的测试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四)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提高服务意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安全进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10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s://218.95.178.124/public/NXKJXXW/dynamic/contents/KJKS/content.jsp?id=41890&cid=2001&sid=1